青岛劳务派遣公司:珠海14家单位取得劳务派遣许可证
作者: 发布于:2016/7/13 浏览次数:1093
摘要:
青岛劳务派遣公司: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企业,须在取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官网上,公布了珠海蓝龙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有限公司、珠海市保益经贸发展有限公司等14家单位已取得经营劳务派遣行政许可。
据青岛劳务派遣公司了解,目前常见的两种劳务派遣模式:一是用工企业自行招聘员工、培训,只是将人事关系、工资发放等委托一家人力资源公司代管。至于员工今后的培训、成长也都是用工企业负责,人力资源公司的功能只是盖个章而已;一种是用工企业嫌麻烦,干脆一股脑地将员工的招聘、培训、工资发放、人事管理等事项,统统交给一家人力资源公司,让对方全包。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劳务派遣用工只能在“三性”(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岗位上使用。
据悉,经营劳务派遣公司的准入“门槛”是公司注册资本为200万元。对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可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可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如果逾期不改正的,也可予以罚款,罚款标准为每人“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并吊销劳务派遣单位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上由青岛劳务派遣公司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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