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青岛劳务派遣公司
一、对企业的好处
1、节约了管理成本
2、节省了人员的招募成本(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
3、规避了用工风险
4、在资源稀缺的情况下保障了生产需要的用工
5、提高了派遣员工的素质。
二、对学校的好处
1、节约了学校就业安置开发成本
2、规避了学校就业的风险
3、节约了就业成本,无中介费就业
4、强化了学生的就业管理,提高了学生工作的稳定性
5、保障了学生后期服务跟踪管理工作,再就业工作得到保障;
6、半工半读实行了巧妙的结合,推动和提高了学校的招生。
    青岛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员工死亡单位承担
    作者:    发布于:2016/7/12    浏览次数:1185

    近日,在青岛劳务派遣公司获悉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劳务派遣引发的劳动争议纠纷。

    刘某系阜阳市劳务派遣公司(以下简称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昊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源化工集团)工作的职工。 2012年11月,刘某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刘某之子刘乙、劳务派遣公司、昊源化工集团三方因赔偿问题发生纠纷,案经阜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劳务派遣公司、昊源化工集团因不服阜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的仲裁裁决,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查明,刘某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派遣到昊源化工集团工作,事实清楚,劳务派遣公司是刘某的用人单位,昊源化工集团是刘某的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公司与昊源化工集团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书》中明确约定员工的社会保险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因安劳务派遣公司没有给刘某办理工伤保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和标准支付,故刘某的工亡损失赔偿应由该公司承担;在劳务派遣公司与昊源化工集团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书》上双方约定,若因员工问题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应当积极协商解决,并依法承担连带责任,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昊源化工集团应对刘某的工亡赔偿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安佳劳务公司支付刘某之子刘乙一次性工亡补助金491300元、丧葬补助金17962元;昊源化工集团对上述判决承担连带责任。 ·江飞·

新闻资讯
脚注栏目
脚注信息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09-2025 青岛联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