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麻不麻烦、安不安全,这是群众十分关心的问题?
作者: 发布于:2019/2/21 浏览次数:373
摘要:
答: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能否惠及城乡居民,经办是关键。因此,必须建立健全统一的新农保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加强经办能力建设。中央已要求各地按照精简效能原则,整合现有社会保险经办管理资源,充分利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资源,为城镇居民提供安全便利的服务;确保经办人员编制到位,工作场地、信息网络、办公设备能够满足工作需要;工作经费要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中开支;要充分利用金融机构在基层的网点,为农民和城镇居民参保和领取待遇服务。目前,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已印发新农保基金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和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实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地区,可参照执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应按照规定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在管理层次上,试点阶段,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暂以试点县为单位管理,有条件的地方也可直接实行省级管理,随着试点扩大和推开,要尽快提高管理层次。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与完整,直接关系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各地要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政策法规,完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进行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披露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财政、监察、审计部门要实施监督,严禁挤占挪用。试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居委会每年在社区范围内对城镇居民的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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