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社保如何才能转入青岛?
作者: 发布于:2016/6/6 浏览次数:1471
摘要:
(一)参保职工到转出地社保开具《缴费凭证》;
(二)由青岛接收单位在社保网下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并依据对方社保提供的《缴费凭证》填写相关信息;
(三)单位经办人员需携带《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缴费凭证》、职工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省市户籍人员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青岛录用登记花名册》原件及复印件(2010年以前入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到分中心登记部办理;
(四)分中心依据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转入条件的人员,将在15个工作日内在通知相关人员。{青岛人事代理公司}
几点注意事项:
1、个人缴费人员转入流程同上,先到征缴个人缴费窗口缴费后,再办理异地接续手续;
2、在职员工申请异地转入的,在本市先做新参保缴费,次月办理转入手续;
3、对于青岛缴费与外省市缴费出现重复时,对于重复缴费部分应由职工本人自行选择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帐户,其他缴费记录予以清退,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①清理本市重复缴费的:持外省市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到一楼发放部办理;
②清理外省市重复缴费的:到登记部开具《青岛市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回转出地社保清理重复缴费部分后,再重新开具《缴费凭证》
4、外省市户籍人员在我市就业的,男职工满50周岁、女职工满40周岁,不满足异地转入条件,为其添加“本市临时帐户”标识,不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
经办时间:每月1-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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