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的滞纳金是怎么规定的?
作者: 发布于:2021/9/14 浏览次数:1038
摘要:
您好,青岛社保代缴公司的小编为您解答养老保险滞纳金计算公式:
1、职工未实现就业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原则上不再补缴,若您强列要求补缴,要加收滞纳金。本金的计算公式为:
月缴费额=月缴费公资×当期缴费比例
2、滞纳金的计算公式为(以2003年1月至7月为例,每月按30天)
1月:月缴费额×2‰×30(天)×7个月=1月份滞纳金
2月:月缴费额×2‰×30(天)×6个月=2月份滞纳金
...........
7月:月缴费额×2‰×30(天)×1个月=7月份滞纳金
加收滞纳金总金额=1月份缴费额+2月份......7月份滞纳金
此外,按照相关规定,长时间未缴纳保险费,超过6个月后就会产生滞纳金。保险费滞纳金的计算方法是:应缴费总额×欠费天数×2‰。滞纳金封顶的金额是本金的40﹪,最高不能超过8000元,超过了也按照8000元收取。
养老保险滞纳金即参保企业或参保人在欠缴养老保险或者是缴款逾期后产生的费用。因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养老保险参保人必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纳养老保险最低年限方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所以参保人在没有缴纳最低年限时需享受养老保险则必须补缴养老保险,缴纳补缴养老保险滞纳金。
2016年,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即单位养老保险滞纳金缴纳金额=每月应缴养老保险费×欠缴天数×万分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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