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的申领流程
作者: 发布于:2020/2/16 浏览次数:427
摘要:
生育津贴的申领流程
生育津贴的申领流程与在本地定点医院申请领取的流程是基本一致的,其报销条件与流程如下:
1、报销条件:
您的生育保险在申报前后均为正常缴费状态,且保证在分娩前连续缴费满9个月。这是社保中心出于维护生育保险基金安全,规避用人单位或参保人投机性参保所特设的基本前提条件,具体规定为:女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分娩前连续缴费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本予以补支。补支标准为申报领取津贴之月,用人单位在职职工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
2、报销流程
报销需在产后2个月之后办理,社保中心每月5号-25号期间受理。
您需要收集有关“三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三证”分别为《医学诊断证明书》、《婴儿出生医学证明》、《青岛市生育服务证》或《青岛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交给用人单位人事,填写《青岛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经本人签字后,请用人单位盖章,由用人单位向所在区社保中心进行申报,社保中心审批合格后,会将生育津贴下拨到用人单位对公财务账户上(由财务做到工资单里或一次性现金发给您个人)或者采集本人银行卡号(社保局自动划款到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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