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转入业务怎么办理?
作者: 发布于:2019/10/3 浏览次数:500
摘要:
问:参保人原在本市其他区县社保中心参保并提交了社保关系外省转入的申请材料,参保人现转入海淀区参保,外省转入业务怎么办理?
答:参保人可以通知原本市其他区县社保中心转移接续业务经办部门,将已提交的材料邮寄到海淀社保中心转移接续岗,或由本人将材料送达海淀社保中心转移接续岗。【注:现参保单位需重新提交加盖公章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和与现参保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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