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军配偶办理社保需要什么材料?
作者: 发布于:2019/9/28 浏览次数:845
摘要:
问:未就业随军配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外省转入业务需提交什么材料?
答:未就业随军配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人需提交以下材料:(l)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开具的《未就业随军配偶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2)与本市参保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无就业单位的人员需提交与本市存档缴费机构签订的《缴费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或街道享受政策人员《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求加盖骑缝章)(3)随军审批表复印件;(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印在一页)(5)户口本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6)《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二份(加盖现参保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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