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社保异地转移那点事!
作者: 发布于:2019/5/24 浏览次数:436
摘要:
还记得前段时间的“逃离北上广”事件吗?
再一次把北漂的现状推向了风头浪尖,
北漂来来往往,对于部分职场的伙伴而言,
逃离青岛或许是个不错的选择,
so 问题来了?
我们在青岛辛辛苦苦交的社保怎么办?
是放弃还是转移?一直是个纠结的问题,
磐博小编为大家分析下,
如果放弃社保,那么剩下的只有自己个人账户的余额了,而且社保缴纳年限也会受损,
以养老保险为例,如果回异地重新缴纳需要在缴纳十五年才能领取养老金,对于在青岛打拼多年的朋友而已放弃损失巨大。
那么社保转移可行吗?怎么转移呢?下面一起来看看。
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
(1)参保人员在异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原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转移申请后,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尽快办结相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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