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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劳务派遣公司
一、对企业的好处
1、节约了管理成本
2、节省了人员的招募成本(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
3、规避了用工风险
4、在资源稀缺的情况下保障了生产需要的用工
5、提高了派遣员工的素质。
二、对学校的好处
1、节约了学校就业安置开发成本
2、规避了学校就业的风险
3、节约了就业成本,无中介费就业
4、强化了学生的就业管理,提高了学生工作的稳定性
5、保障了学生后期服务跟踪管理工作,再就业工作得到保障;
6、半工半读实行了巧妙的结合,推动和提高了学校的招生。
    工伤保险申报指南
    作者:    发布于:2018/7/6    浏览次数:563

    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变更、注销

    参保单位申报材料

    一、参保单位登记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其它合法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参保单位变更登记

    1、《社会保险变更申报表》

    2、参保单位变更登记内容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社会保险注销结算

    1、《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

    2、注销工伤保险申请报告

    3、应缴清当月工伤保险费且无历史欠缴费用

    四、工伤保险团体参保登记(建筑项目工伤保险)

    1、参保单位报送工程招标中标标书、工程施工合同或协议书文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成立证件;

    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4、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居民身份证、护照;

    5、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或居民身份证;

    6、《建筑、矿山企业工伤保险团体参保登记表》(一式四份)

    ★备注:以上所有纸质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工伤保险人员增减变动、缴费申报

    参保单位申报材料

    一、参保职工增减员变动申报

    异动申报:(1)《永州市参加工伤保险人员异动情况表》;(2)对从事有职业病危害岗位的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必须提交参保前一年内的《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登记表》。(3)电子表格(参加工伤保险增、减员申报批量增加、批量减少电子表)。

    二、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申报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变更内容的证明资料

    三、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变更申报

    1、《工伤保险参保职工缴费基数变更申报表》;2、电子表格(工伤保险参保职工缴费基数变更申报电子表)

    四、工伤保险参保人员缴费明细查询、缴费数据拷贝查询

    1、单位介绍信(写明单位社保编码,查询年月)

    2、数据拷贝U盘

    ★备注:以上所有纸质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温馨提示:

    1、征收原则:每月保费结算打单一次,凭结算单缴费。结算后当月增员,次月补缴;结算后当月不再办理减员

    2、基数申报范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缴费基数不得低于上年度湖南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上年度湖南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3、工伤保险生效日期:银行到帐后24小时。

    4、申请人权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工伤保险待遇申报

    一、申报医疗费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

    1、《工伤认定表》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医疗机构出具的伤害部位和程度的诊断证明。(疾病诊断证明书,加盖医院公章)

    4、工伤职工的医疗票据(原件)、医嘱单(加盖医院公章)、医疗费用汇总清单(加盖医院公章)、出院小结(加盖医院公章)、病历复印件及各种门诊检查报告单。

    5、工伤职工转院转诊的,需提供《工伤职工转诊转院治疗审批表》

    6、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治疗的,需提供《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

    7、因交通事故造成工伤的需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或法院判决书的复印件

    8、涉及第三方机构理赔医疗费的需提供理赔分割单和赔偿情况说明

    9、劳动能力鉴定费发票原件

    10、《劳动能力鉴定书》

    11、身份证复印件

    12、建筑工程项目工伤保险团体参保的,需提供《建筑、矿山企业工伤保险团体参保登记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劳动合同书》

    13、享受工伤定期待遇的1-4级工伤职工,需于每年12月底前提供《永州市工伤保险工伤(亡)人员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领取资格认证表》

    二、申报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待遇

    1、《工伤职工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审批表》

    2、工伤职工关于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申请报告

    3、工伤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工伤认定表》复印件

    5、《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

    6、《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复印件

    7、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8、工伤职工所在单位银行帐户信息。

    9、若参保单位已将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支付给工伤职工,需要提供工伤职工本人申请报告、参保单位申请报告,或仲裁判决书、法院判决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11、以上所有材料需要工伤职工本人签字并加盖手印。

    三、申报工亡待遇

    1、《永州市工伤保险待遇审批表》

    2、《工伤认定表》

    3、《工伤认定决定书》

    4、死亡证明复印件

    5、工亡职工与供养对象加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本原件、复印件及供养对象身份证

    6、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或公证部门出具的供养亲属关系证明

    7、街道、乡、镇政府盖章的供养对象无收入证明或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

    8、供养对象银行存折复印件(供养亲属本人签字并加盖手印)

    9、交通事故需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或法院判决书的复印件

    10、供养亲属需于每年12月底前提供《永州市工伤保险工伤(亡)人员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领取资格认证表》

    四、申报辅助器具配置待遇

    1、《企业职工工伤(亡)保险待遇审批表》或《工伤保险一次性待遇审批表》

    2、《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申请表》

    3、身份证复印件

    4、工伤认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5、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6、劳动能力鉴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7、待遇申报上月或当月的养老保险申报表、明细表、税单(单位盖章)

    8、辅助器具定点配置机构出具的《辅助器具配置评估报告》

    ★备注:以上所有纸质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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