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条件
作者: 发布于:2018/3/27 浏览次数:550
摘要:
国家法律规定:从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种的生产人员,可以提前5年退休,即男年满55周岁及其以上、女年满45周岁及其以上。
从业人员只具备年龄条件,而从事特殊工种的累计时间达不到上面任一条规定年限的,不能办理退休。
对原从事特殊工种工作并达到规定的累计工作年限,而现在在管理、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政策规定可以按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办理退休
特殊工种与非特殊工种的变动,用人单位应当在变动工种后一周内,办理劳动合同变更手续,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鉴证后,送社会保险机构备案,时间从鉴证之日起计算。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指出,特种作业的范围应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操作制冷作业爆破作业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
曾从事两个及两个以上特殊工种的,可将从事几个特殊工种时间相加。但按最高特殊工种退休条件掌握,比如某职工从事繁重体力劳动5年,从事有毒有害工种3年,从事矿山井下工种3年,该职工可按从事繁重体力劳动特殊工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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