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引进落户政策
作者: 发布于:2018/3/25 浏览次数: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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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岛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进一步调整和放宽城镇户口迁移条件,实行“三放宽、两实行、一引进”的户口迁移政策,积极引导在城镇投资、务工、经商人员有序转为城镇居民,吸纳并引进各类人才。
山东省内的需要落户提供材料:
1、专科以上学历(附学籍表或网上打印学历)
2、原户口页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若集体户口需要离职证明
山东省外的需要落户提供材料:
1、本科以上学历(附学位证)复印件
2、户籍证明
3、原户口页复印件
4、身份证及复印件
5、若集体户需要离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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